索引号: | 11330802002621521N/2021-53195 | 公开方式: | 主动公开 | ||
发布单位: |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(就业局) | 成文日期: | 2021-02-08 | ||
规范性文件登记: | 有效性: |
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| 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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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号:衢柯劳务派遣许〔2021〕3 号 浙江四喜人力资源有限公司: 你(单位)于 2021 年 02 月 04 日向本行政机关提出劳务派遣经营许可的申请,本机关于 2021 年 02 月 07 日依法受理,经审查,符合法定条件、标准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、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第七条第一、二、三、四项的规定,本行政机关决定准予你(单位)行政许可。本行政机关将于作出本决定之日起 3 日内向你(单位)颁发、送达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。 衢州市柯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 年 02 月 08 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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